2020年辽宁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92人)

来源:黑山县人民政府时间:2020-08-10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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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21日

笔试时间: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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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文件和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黑山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幼儿教师)92名,详见《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4年8月15日至2002年8月15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6.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即2020年8月15日;

7.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通知指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黑山县在编在岗教师,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与我县教育系统已签协议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9.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务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职位信息

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模版),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A4纸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并粘贴好)。

2.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只填电子版即可,无需打印,考生自带U盘现场提交;

(4)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报考职位序号和职位名称,与报名表中粘贴的照片为同一版)。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 15日(星期六)8:30—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黑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102室

4.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黑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102室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需佩带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自觉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执行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8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确定笔试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职位所需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页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4)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4)两份;

(5)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5)两份;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幼儿体育教师职位的讲课内容在黑山县小学使用的现行体育教材中抽取。报考其它幼儿教师职位的讲课内容:①讲故事(在黑山县幼儿园使用的现行教材中抽取);②唱歌、跳舞、画画、乐器(至少选择两项,内容自定,相关用具器材自备)。讲课顺序抽签确定,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公布。

七、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职位考试总成绩且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职位考试总成绩且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应聘单位后,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再考证”的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幼师岗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5.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终解释权归黑山县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黑山县教育局 0416-5780810、5780803

附件:

1.《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

2.《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

4.《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5.《2020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山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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